台中市的停車位                   97.04.14


95年台中市政府開始販售路邊停車的月票,區段停車費每月600元,全區停車費每月1200元,對於我們這種上班族,算是可以接受的價位,為了每天上班停車方便,就心甘情願地買了月票。


    未料,自9681開始,台中市政府將文心路一至四段、中港路一段、三民路…..等比較繁榮的地段規定為累進差別費率徵收停車費,在全區月票上並附註----不適用累進差別費率之停車位(這還叫全區月費?),我上班的地點位於文心路四段附近,我們不免痛駡一噸市政府沒良心,收了全區停車費,還規定了部份區段不適用,可是我們這種小老百姓,駡一駡又能怎樣?


  清明節擬回清水婆家時,路過公司,看到我經常停的公司門口的位置,竟然變成殘障停車格,我當然很憤憤不平,倒不是我沒同情心,而是文心路上就已有好幾個殘障停車格,原先停在文心路上的車輛因去年81的政策,就已湧入崇德路停車,而現在又在崇德路上所有的路口前後兩端的停車格劃成殘障停車格,我換算一下我公司門口的全部車位與殘障車位的比例,難道台中市有四分之一的人口都殘障了嗎?


  同事說:簡直是官逼民反嘛!一定會有人假造殘障證。


  而據我所知,有的人是家裡有殘障人士,所以將車子以該殘障人士的名義登記,既可節稅,停車又免費!我覺得政府是不是應該抽查看看開車的人是不是真的是該殘障人士,不然對收了全區月費又找不到停車位的小老百姓,實在是太不公平了!


  有同事提議:建議台中市政府應該在此區段蓋立體停車場。


    也有同事提議:請台中市政府提高收費至18002000的真正全區可停的月票費!


  小老百姓只求有個停車格能安心上班----像我今天早上740就到公司,竟然找不到停車位!是太早到還是太晚到?


 


  還是換騎摩托車讓台中市政府一毛都賺不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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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cky 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